











1、2克礦物石干燥劑嚴格依據國標《BB/T 0049-2008》標準要求,《BB/T 0049-2008》標準適用于以硅酸鹽礦物為原料的干燥劑的生產及檢驗。
2、 活性礦物石包裝、運輸和儲存
(1) 包裝:本產品采用雙層包裝,內袋選用具有透氣性和一定強度的阻隔性復合材料,外袋采用塑料薄膜進行密封包裝。內包裝袋采用熱合封口,保證封口嚴密,外帶采用縫包機封口,針距均勻,無漏縫合跳線現象。
(2) 活性礦物石運輸中應避免受潮,包裝容器小心輕放,避免外包裝袋破損,防止與酸、堿物質接觸,避免雨淋。
(3) 活性礦物石應貯存在通風干燥的庫房內,避免受潮和與易揮發物質混存。
4、 活性礦物石在外包裝無破損、污染及化學物質接觸下,保質期為一年
特點:
1、采用天然礦物為原料,可自然降解,無毒無害,對環境無污染。
2、吸濕率力強,尤其在相對濕度50%時,比硅膠成本更低廉。
適用范圍:
藥品、機械、光學電子、精密儀器、儀表、種子、加工食品、茶葉、各種化纖紡織、皮鞋、皮革、運動鞋以及文物檔案、照相機、工藝美術品等一切需要防潮防霉的物品,應用十分普遍。具體說明如下:
1、干燥劑可用于瓶裝藥品、食品的防潮。保證內容物品的干燥,防止各種雜霉菌的生長。
2、干燥劑可作為一般包裝干燥劑使用。如箱包、服裝、鞋帽、皮革等,防止貨物在倉儲或運輸過程中因受潮而影響產品質量。